近来,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分信息,触及北京科创智造主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详细信息如下:
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京昌市监处分〔2023〕896号行政相对人称号北京科创智造主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不合法人安排行政相对人代码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110114MA01BDAG8P工商注册号安排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安排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司**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四条第一款违法现实2023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问询查询,当事人对在其自行开设的网站,产品中心模块,产品链接网址:使用了“选用进口封箱机配件新式专利贴带器,不必鼓风机吹挺胶带,使用专利压片设备,是胶带耸立不会弯下而形成不能张贴,封箱包装快捷”宣扬用语表明认可,当事人称上述主动封箱机004不是专利产品,也没有触及专利办法,且其实践配件未选用新式专利贴带器 、也未使用专利压片设备。上述广告内容是公司臆造的,没办法供给相关根据。经查询确定当事人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在的状况不符,发布虚伪广告状况事实。期间当事人付出广告设计制造费用合计300元。上述现实有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告发工单、问询笔录、网页截屏、付出费用收据等根据佐证。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分类别罚款处分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决议处分如下:罚款:900元;罚款金额(万元)0.09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不合法资产的金额(万元)——暂扣或撤消证照称号及编号——处分决议日期2023-08-03处分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1-03处分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补白——